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永久避难硐室设计意义和设计标准

发布时间:2013-03-31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永久避难硐室设计意义和设计标准

  按照《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》(国发〔2010〕23号,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关于“煤矿和非煤矿山要制定和实施生产技术装备标准,安装监测监控系统、井下人员定位系统、紧急避险系统、压风自救系统、供水施救系统和通信联络系统(以下简称安全避险“六大系统”)等技术装备,并于3年之内完成”的要求,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、国家煤矿安监局制定的《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管理暂行规定》,江苏丹阳百锐气体设备销售网认真贯彻国家安全生产的精神,充分认识安全发展理念,依托公司强大的研发能力以及与多所高校、煤矿专业设计院的强强联合,为矿井提供提供合格可靠的避险系统,可有效降低事故危害程度、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,加快完善井下避险措施,为井下作业人员提供生命保障,全面提升矿井安全保障能力。避难硐室气体汇流排

   井下避难硐室是当矿井发生灾害,人员无法撤出时,为防止有毒有害气体的侵害而设立的防暴密闭场所。具备安全防护、氧气供给保障、有害气体去除、环境监测、通讯、照明、人员生存保障等功能,在无任何外界支持的情况下额定防护时间不低于96小时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设计标准

  (1)《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》(国发〔2010〕23号);

  (2)GB 50416-2007《煤矿井底车场硐室设计规范》

  (3)国家安全监管总局、国家煤矿安监局:安监总煤装〔2010〕146号文《关于建设完善煤矿井下安全避险“六大系统”的通知》

  (4)安监总煤装〔2011〕15号文《关于印发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》。

  (5)国家安全监管总局、国家煤矿安监局:安监总煤装〔2011〕33号文《关于印发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基本规范(试行)的通知》。

 (6)《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管理暂行规定》;

 (7)《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》GB 50215-2005;

 (8)《煤矿安全规程》2011年版;

 (9)《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》2009年版;

 (10)《矿山救护规程》;

  (11)GB 50415-2007《煤矿斜井井筒及硐室设计规范》;